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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须知

2008年07月09 12:44:46     
1 住院病人要严格遵守医院各项制度,积极配合治疗。详细、真实介绍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效果。
2
查房及治疗时间请不要离开病房。住院期间未经科主任批准不得私自外出,如擅自外出,按自动出院办理,外出期间如发生病情变化或其
它意外一律由本人负责。

3
爱护公物,保持病房安全、安静、清洁、整齐,不得随地吐痰、吸烟、乱扔果皮、纸屑。严禁使用电器(电炉、电热杯、电扇等自家用品)。
4
住院期间必须穿着病员服。严禁在病区内聚餐、喝酒、赌博。
5
未经允许,请不要进入治疗室、换药室、处置室等医疗场所。
6
为了配合饮食治疗,病人住院期间根据医嘱就餐,如因家属送饭而发生饮食问题、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7
手术当天禁止家属在手术室门口及病房内等候,请到一层手术等候室等通知。
8
不要把机密文件、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带入病房,特殊检查或手术前将手表、首饰等物品交家属保管,如发生问题,一律由本人负责。
1、就餐时间:早餐 700 午餐 1100 晚餐 1700
2
、熄灯时间:夏季 2200 其它时间 2130
3
、探视时间:每周二、四下午 1400-1600        节假日上午 800-1100
4
、请探视病人的家属和亲友先到一层门口探视处领取探视证,每名病人只限2人同时探视。
 
1 病人需家属陪护者,由科主任、经治医生、护士长同意后签发陪护证,凭陪护证进出大楼,陪护人员一律穿着陪护服。
2
陪护者要遵守病房及院内各项规章制度。
3
病房内禁止带入躺椅、折叠床及其它物品,禁止洗晒衣物。
4
陪护者不得私自在病员床上或空床上坐卧。
违反上述要求,按规定酌情罚款。损坏公物者,照价赔偿。
感谢您的合作,祝愿您早日康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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